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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第二天下午,因為沒有帶尺,早早便交卷,時間大概才三點半快四點。

 原想回家休息,卻又晃著晃著,晃到因辦公室搬遷而許久未光顧的咖啡店。

介紹一下這家咖啡店。 


這家小店真的很小,店面寬度大概只能提供一輛普通房車路邊停車,但要是BMW7系列,車頭車尾應該會超出店面寬度範圍;店門口左手邊是吧台,一直延伸至店面深度的一半左右,因為店寬實在太小,只好加長吧台以免工作程序打結。 

進門的左邊是吧台,右邊是一整排書櫃,有怪醫黑傑克,也有村上春樹,有交換日記全套,也有人體解剖學之類;噢,對了,吧台靠著的那面牆,依序排列著上千片CD。 

負責製造(搖?/做?)咖啡的人應該就是老闆;老闆的年紀應該跟我差不多,小小的,說她小是因為她的體型很嬌小,身高不超過一百五十五,好像風吹就倒。但是她的表情、工作態度,卻又認真、堅毅得好似三十多歲的熟女;我實在猜不出她的年齡。

 特別愛這家店是因為她們家的咖啡很合我的胃(味)口;其實我對咖啡沒有偏好(噢,有,我不愛喝酸酸的日式咖啡),只要該冰的冰,該熱的熱,我連被許多人嫌棄難喝的麥當勞冰咖啡也喝得津津有味;我忘了剛開始跑這家店時,老闆是怎麼問我的,只記得她問我說,嗜不嗜甜、是不是咖啡重症患者,然後就調出一杯,呃,很好喝的咖啡。 

咖啡好喝、有很多書、音樂很棒、裝潢簡單的這樣一家店,成了我一個人時、有空時、沮喪時的避風港。 

我一進門,她便笑得開懷,問候我好久不見。大概有半年多沒到她店裡,以致於她換了髮型一時之間沒認出來,她與我打招呼時來不及反應,只得笑笑落座。

點了常喝的焦糖煉乳拿鐵,本來只是坐著發呆,後來起身到書牆選書,想打發一下時間。 



書很多,不知道要選哪一本,看了一會兒,眼睛餘光突然掃到「天使、黑衣」,腦袋突然閃過塔客兄介紹這本書的BLOG畫面,於是就想也沒想,從架上取下書,然後回座。

就這樣,在店裡坐到把書看完,六點快半了才起身回家。

呼,我真是囉嗦,我是要說看了這本書以後的感想。 



回家以後,心情非常、非常低落。 就像塔客兄說的,即使是平淡的筆觸也能嗅出作者對父親深深的情感,讀來辛酸。

我不曉得該怎麼樣才能完整說出我對這本書、這個故事的感想,所以我抄錄了書上二段話,大家可以感受一下。


P.218 
大多數的我們是以擁有的東西和他人的看法,來判定自己的價值,因此我們沒有那樣的勇氣,能在失去所有財產、權利、親人跟朋友之後,還能站得筆直,宣告自己仍是以前的自己。」

 P.225
其實,放棄的理由,永遠都比堅持下去還多,但那就是生命的奇蹟:面對失望、災難、悲劇,以及死亡的陰影,大部分的人都選擇堅持下去。」




 我不會形容、描述這二段話為何給我這麼深刻的感受,也許是因為我一直認為「自己」是最重要的事,我也一直認為成就自己是我們每個人這輩子來到世上的課題。

然而成就自己並不代表非得光宗耀祖,成就自己很可能只是完成一項自己認為最有價值的事情,也可能是去做一件就算失敗也還是要試過一次才能含笑九泉的事;「自己」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把自己顧好了才能有餘力去做別的事情,例如照顧父母、當義工,要很愛自己了,才有能力去愛別人。

所以,我們什麼時候會變?什麼時候變得不再是以前的自己?這件事對我來說真的是很重要的。

哎,我不太會講對這二段話的感想,也許稍微瞭解我的人能講得出來吧。




另外,書上還有幾句話讓我想了很久。

你/他是神經病嗎?」書中翻譯的神經病,我想原文應該是精神病;作者寫了一段話讓我想了很久,作者說,精神病是一種病,我們從小被教導不可以拿別人的苦難來開玩笑,但我們卻將精神病這種疾病若無其事地拿來開玩笑,作者說,如果把精神病(神經病)代換成癌症、愛滋病,這句話還能有幽默感嗎?

這答案顯而易見。

另外一段話,是作者想像其父親生活的困頓、精神與心智對抗之艱辛,然後寫了這麼一段話,不曉得為什麼,看到這句話我總覺得鼻酸:「一個人究竟要可憐到什麼程度,才能得到別人的同情?」

這句話延伸到當晚,我和林小毛外出用餐時,一位身障朋友前來兜售口香糖時,我的感受。

微笑拒絕後,我問林小毛,「我們從來沒買過像這類身心障礙朋友賣的東西,會不會顯得沒有愛心?」

這個問題很尷尬,因為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有愛心,被別人說是沒愛心時,就好像被人抓姦在床一樣難堪。

不知道耶,可能受了太多負面新聞的影響,對於這樣的銷售行為,我們好像都變得無動於衷了。』

我想了一下,「嗯,我覺得,因為我不喜歡同情別人,所以如果我們平常就有嚼口香糖的習慣,我想也許我會向剛剛那位先生買口香糖;或者家裡剛好缺一條抹布,也許我會買,但問題是就算是缺抺布,有誰會想在外出遊玩、在外用餐時還帶著一條抹布?重點是,我不想因為同情而......」我話還沒講完,其實也是不知道該怎麼講那種感覺,但林小毛點頭表示理解。




思緒又回到書上那句話,一個人要可憐到什麼地步,才能得到同情?

而「幫忙」、「盡一份力量」能與「同情」劃上等號嗎?

我一直在想這個問題。




我每個月都從信用卡各轉二百元給心路基金會與創世基金會,我想當時決定長期捐款並不是因為我同情,而是,我沒有勇氣到心路、創世去當義工,因為我會難過、會哭;於是我想,可能能夠做的也只有捐一點小錢,雖然對心路、創世裡的運作來說沒有多大幫助,但至少讓那些有勇氣去付出、去當義工的人能夠理解,還有一些沒有勇氣的人只能用這種方式付出,還有一些沒有勇氣的人也在給他們支持;在目前自己的力量這麼微薄的狀況下,在目前自顧不暇的狀況下,我能幫忙的也只有這樣,能幫,就幫。

東南亞大海嘯時捐款給紅十字基金會也是基於能幫就幫的心態。同情?我想應該不是這樣。





突然不知道該怎麼結束這個沉重的話題。

嗯,也許有興趣的話,到各大書局翻翻這本書吧,有些看事情的角度會不太一樣,要不,至少也能對於精神分裂症有初步的理解,對於自己以後教育小孩的態度與及早發現症狀也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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