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男人跟DCT都說,我應該要把這個BLOG給老師看一下,老師應該會覺得很有趣。

只是正餐跟點心畢竟還是不同的,我們不可能把蛋塔當飯吃,也沒有人下午茶是雞腿飯的吧!?

若是寫東西是為了讓老師能在文章裡面替我發掘一些連自己都沒發現的、有趣的事,那麼,這篇文章大概會寫得言不由衷,大概會寫滿對國家社會的失望、和平奮鬥救中國之類的話吧,搞不好我會無恥地連忠孝仁愛信義和平這種字眼連著到羅斯福路四段都給寫出來了呢。

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製造一個讓老師可以更了解我的想法的BLOG,好像也未嘗不可的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rchon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