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我現在的狀態跟草莓小姐說的一樣,上過產台以後,什麼羞恥心全部都丟到垃圾桶去了,呵。
這段類痔瘡的日子我一定要寫下來,實在是太苦了。

產後第二天我就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每個人都說自然產的產婦是痛前面,生完之後大概臥床一個晚上便可以生龍活虎趴趴造,可是怎麼我會舉步維艱?本來我是猜想因為自己太怕痛,所以才會連走路都這麼辛苦;也猜想也許我的傷口比較大,所以會比別人痛一點,過兩天就不痛了吧。我是這麼告訴自己的。

第三天晚上被護士說我有痔瘡以後,林小毛幫我看了傷口才知道原來我的傷口真的比較大,而且不知何故,傷口在肛門旁邊形成一顆小肉球,所以我才會連走路都痛,也因為離肛門太近,所以我本能地不敢用力,大便大不出來。

第四天早上醫師巡房,我問了醫師這才真相大白。

醫生說,我的產道附近有兩條別人沒有的血管,在生產過程裡都會施行的會陰切開自然也不知道要避開這兩條不算小的血管,所以這兩條血管破掉了;在修復縫合的時候,除了將這兩條血管就近與旁邊的皮膚綁在一起做結束以外,別無他法;醫生還說,想大就大,這傷口收尾不在肛門上,不用怕,把便便大出來對傷口沒有影響。

經過醫師說明以後是有放心不少,可是我的傷口還是痛的。

於是在當天醫師第二次巡房的時候,我問醫師,是不是可以擦點什麼藥膏,比如說是金黴素。我向醫師解釋說雖然這種藥膏是用在眼睛上,可是我們有外傷都擦這種藥膏,很快就可以復原,新的皮膚很快就長出來。醫師當時回答我說,不可以亂擦藥,只能泡錪酒。

傷口實在是太痛,所以我真的也不敢自己亂擦藥,只有按照醫生說的,泡錪酒。

第四天下午林小毛外出,我一個人在病房裡昏昏沉沉睡了一下午,醒來的時候看見床頭放了一條藥膏,是擦痔瘡的,藥膏上還有一張處方籤,我看了一下確定是給我的,就把處方籤給丟了;當時我猜想,大概是醫生看我太痛了,所以額外開了一條藥膏給我,也許這種藥膏有助於肛門附近的組織修復吧;那個晚上開始,展開了一段長達五天的錯誤療程,真是要命。

那個晚上開始,林小毛很認真地幫我擦藥,只要我去上廁所,即使只是尿尿,林小毛也堅持不怕麻煩地幫我上藥。

可是傷口越來越痛,我已經痛到連走路都很辛苦;那時候我在想,可能是因為有一顆肉球在那裡,隨著我的活動,附近的皮膚都被磨擦到破皮,所以我走起路來才會,呃,我想可以用痛不欲生來形容。

這個部位的傷口/痛楚乍聽之下好像沒什麼,頂多就是大便的時候辛苦一點而已;其實,錯,這個部位是只要"移動"就會使上力,就會很痛。譬如說,從病床上起身,要爬上病床,在病床上要翻身,要坐到椅子上去,在沙發上要往左/右挪一點點讓出位置給別人坐......位能等於痛能,這樣講應該有比較清楚一點。並且令人無法忍受的是,假如有個傷口在腹部,我們現在要做一個動作,然而我們知道這個動作會讓腹部的傷口覺得痛,那麼我們就會想辦法去扶著傷口,或者是按住鄰近的皮膚/肌肉,好讓動作產生時不致於讓傷口處有撕裂的感覺,這樣可以減緩痛楚。

可是,肛門附近的傷口是要拿它怎麼辦?真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只好任由它這麼痛。

啥?臥床?我們家小人兒在第三天下午就被抓去照光,一天只有兩次會客時間,是叫我怎麼臥床?我沒辦法不去看他。一直到我出院返家以後,我還是沒辦法在會客時間不去看他,因此在傷口最痛的那幾天,我都沒辦法好好在床上躺著,一直走來走去。

後來終於是撐到複診。當時我想說傷口拆了線,那顆小肉球就會慢慢恢復原狀,就不痛了。

沒想到醫生看了傷口以後給我超大的震憾。醫生問我"妳擦什麼東西?為什麼傷口化膿了?"我躺在內診台上,隔著布簾我滿是困惑的回答醫生:就擦你開給我的藥膏啊。

醫生更納悶:我沒有開給妳任何藥膏啊,我不是跟妳說什麼都不要擦,只要擦錪酒?

......

此時此刻我知道再爭論這些沒有意義,於是就閉嘴聽醫生說我的傷口。原來我會這麼痛都是因為傷口化膿,都發炎腫起來了走路當然痛;而且因為我擦的是藥膏,傷口沒辦法乾燥,所以情況非常嚴重;醫生說,他要採檢體去做細菌培養,看看有沒有惡毒的細菌跑進傷口裡面,醫生說,如果有惡毒的細菌跑進去,會把傷口處的縫線撐開,到時候可不是把線拆掉重縫這麼簡單,他說還要清理傷口,可能必須要動個小手術。

坦白說,躺在內診台上的我當時是什麼心情我也說不上來,我只記得我第一個念頭是,啥?小手術?要把線拆掉再縫一次?那要住院嗎?那如果住院的話小人兒怎麼辦?手術要麻醉要吃消炎止痛藥還能餵母奶嗎?

......相信我,每個家有幼兒的媽媽都是第一個先想到小傢伙的。

出了診間之後我把事情經過說了一次給林小毛聽;他聽完以後感覺很沉重,他覺得說如果他不要這麼勤於幫我上藥,情況也許不會這麼嚴重。看得出來他很氣,可是又不知道該氣誰,所以回家以後,他惡狠狠地把那條藥膏丟掉了。呵。

在內診台上,醫生幫我把傷口清理乾淨了,交代我說回家後只要泡錪酒,要上藥也用錪酒就可以;回家之後林小毛很認真地執行,只要我去上廁所返回房間,他一定是已經備好錪酒與大隻棉棒,然後細心地幫我在傷口縫線上用錪酒消毒,一直到傷口癒合。  

謝天謝地,在產後第十二天,傷口已經好了大半,不痛了。

在這麼痛的過程裡面,再次驗證了我一直深信不移的理論---假如老天爺要賜給我們一件很好的事情/經歷/禮物,那祂一定不會讓我們不勞而獲,我們必定得去付出些什麼才能得到。

小人兒是上天賜給我的,這麼棒的禮物,我又沒有付出什麼,憑什麼得到?別的媽媽在待產室中痛得死去活來,或者也都挨了那麼一刀才生下健康可愛的寶寶,憑什麼我沒痛到多少就把這麼可愛的小人兒抱在手裡?所以,我的傷口會讓我這麼痛不欲生是理所當然的,這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情。

小人兒被抓去照光,我哭得肝腸寸斷的同時我也在想,我跟林小毛對小人兒來說一定也是對很棒的父母,所以他才必須去接受被孤伶伶丟在保溫箱的酷刑。

所以,用苦盡甘來大概可以形容一下我們一家三口的狀態,雖然我恨不得能插隻吸管在胸部好讓小人兒想喝就喝不必哭著醒來,也不必吵醒我,雖然他這幾天每天都跟我搏鬥到凌晨三四點才睡覺,雖然我的右手腕因為太頻繁抱著小人兒受了傷,但是有什麼事情比一家三口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在一起還重要/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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