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應該算是很瞭解自己的那種人。
從結婚到現在懷孕七個多月,我不曾真正懷疑過自己的決定,也不曾真正質疑現下正在進行的這些事之於自己的意義。

寫下這些是因為,我真的有很深刻的體會---有時候你很懂自己,知道自己要什麼、不要什麼,你也知道要伸手去拿、去要、去掌握,可是時間還不到,你就算手握著了,也還是得放掉,因為你知道在那個當下,你就是不能要,在那個當下你就是沒有資格要---即使你很清楚那個東西是你傾其畢生都會想得到的。

大概從還在唸五專那個二十歲不到的年紀,我就很清楚我要什麼,我要的是一個自己一手建立的家庭,會不會有婚姻我不確定,會不會有一個愛我的先生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我會有孩子,我知道我會傾我所有去愛我的孩子、去維護我的家庭,我知道我這輩子最大的也是惟一的志願就是在家當個讓孩子隨時都能找得到的媽媽。

五專畢業、出社會以後,不長不短十年的歲月裡,曾經有過兩、三次理由充份的機會讓我能走入家庭、走入婚姻、走入養兒育女的生活,可是當時我放棄了,那些機會我沒有要,我放棄了。

當時也許人是對的,但是如果智慧的增長趕不上時間的積累,如果當時的未來看起來都還太模糊,那錯過了就再也回不去;也許時間是對的,但是婚姻不是一個人的事,兩個人裡面只要有一方沒有勇氣扛起婚約的十字架,那就沒辦法勉強;也許理由是冠冕堂皇、理所當然的,可是人是錯的、時間是錯的,就要有足夠的理智去面對它、拒絕它。

像前面我說的,即使這些東西我再想要,但在那個當下我就是不能要、沒有資格要。

因為放棄了那些機會,所以我曾經覺得遺憾過,也覺得痛過,也曾經陷在那些痛苦裡面,花了好長的時間才從那些傷裡面復原;可是當我現在手裡握有了這些,那種"我已經擁有全世界"的滿足,那種"我可以把角色扮演好"的自信,我知道都不是過去的那些機會所能給我的,也所以那些遺憾、那些傷痛,在現在看來變得好渺小、好微不足道。

回頭去看那些夜半驚醒的日子,再低頭看自己身上的傷疤,突然覺得,過去的終究還是會過去,也許在痛的當下,那些痛會被我們自己無限上綱地放大,不知道流了多少眼淚,不知道承受了多少自以為是的痛楚,但是,那些終究還是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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